设为首页  |  加入收藏  |  联系我们

 
网站首页  |  内资注册  |  外资注册  |  香港注册  |  代理记帐  |  商标注册  |  ICP专栏  |  域名空间  |  网站代码  |  网站推广  |  法律法规  |  新闻动态  |  付款方式  |  关于本站  |  网站留言  |  交流论坛
公告: 二人有限公司超低价注册,垫资三万2800元全包,垫资5万3500元全包,垫资十万5000元全包.另有提供注册地址3000元/份起.详情请电询.(2007-10-18)        热烈庆祝广州市工商财税信息网新版网站开通,为答谢广客户对广州市工商财税网的大力支持,现在对新注册公司客户提供网站域名一年的优惠。祥情可致电:02061131533。(2006-12-18)        企业每年的汇算清缴及工商审计工作即将开始,我司为方便广公司企业办理相关业务,现正特惠接受企业汇算清缴及工商审计报告的业务。祥情请来电02061131533。(2007-1-3)        
 

网站统计

访问总数:
栏目总数:13
文章总数:92
留言总数:5



站内搜索

关键字:



    



友情连接

嘉特网络
易购商城


 

你的位置:首页>>法律法规>>物品购、销管理制度

 
物品购、销管理制度
发表时间:2006-12-11 15:42:21 作者: 部门: 浏览次数:
     
物品购、销管理制度



为了加强物品购、销的管理,防止库存积压、滞销因管理造成的坏帐等损失,结合公司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物品购销合同(协议与技术要求)必须由销售部(国际或国内,以下统一简称销售部)或技术开发部指定人员签订。合同签订人员须认真学习《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,不得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。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(格式附后),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定后,报公司总经理批准,方可签署。
2、购销合同:销售部、技术开发部由专人统一编写、登记、编制、发送和保存。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,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,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。
3、物品的采购
3.1物品的采购,按每月加工、销售计划及一定数量的库存,经销售部和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,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加工或销售,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。
3.2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,应填写请购单(格式附后),经销售部或技术开发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;方可采购。管理用物品的采购,如固定资产、仪器、工具、办公用品等,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,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,由办公室负责汇总,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(专用物品除外)。
3.3办理购物付款时,应附付款申请单、购销合同、请购单,销售部、技术开发部已报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,(格式附后)报财务部审核后,方可付款。
3.4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,否则财务有权拒付,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。
3.5采购人员报销时,应办理入库单,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,如需要质检的物品,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。根据财务要求,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,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由采购经办人承担,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。
3.6销售部、技术开发部经理要安排采购、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,对库存物品的积压、变质、沉淀要列表清查、处理,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责。
4、物品的销售
4.1物品国内销售直接收款。销售人员应填写 “开据发票申请单”(格式附后),内容齐全、完整,经部门经理审签后,随同物品出库单,货币资金送财务部收款并开据发票。
4.2物品销售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,应签订销售合同,明确物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、分次收款时限、金额、付款方式等内容。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购货方的资金购买力等相关情况,并对合同的执行及收款负责至终。该部门经理对部门所签销售合同的执行负责。
4.3物品销售采取国内外设销售点的,由公司总部发往各销售点时,似同库存物品的转库,在总公司库存项下设各销售点为分库,当各分库物品出库销售时,按本规定相关销售条款办理。
4.4物品销售情况月报汇总表(格式附后)一式叁份,每月5日前由销售部、技术开发部填列报公司总经理、财务部各壹份,该部门存档壹份,以掌握物品销售资金回收状况。
4.5销售部、技术开发部指定专人每月3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(包括各分库)盘点情况汇总表(格式附后)报财务部核对账目,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、毁损、贬值等列示清楚,及时处理,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如是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,当事人要承担责任。该部门经理对此负责。
4.6销售部门经理及销售人员对销售款项的回收负责,按销售合同定期催收并与财务部门核对,超期未收回的货款,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,报公司总经理。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及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,以减少呆账坏账损失。
5、购销人员不得营私舞弊,吃回扣贪污,假公济私,如发现有上述行为,将严历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。
6、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。

发表评论  打印本文  推荐本文  加入收藏 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

  v 相关评论
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>
 
   评论人:orfejnhg qjuwdorih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4 
nkflc pykt touzqrxn aobnxqz uqzfrpa pnctukr rsyau [URL]http://www.hjaytvmue.ufgdcb.com[/URL] xntu cupqmhlyr

   评论人:pnqvkha sxkhtuoe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4 
tzqsx fdyagtzol wxjfuc tzgxvpd ipyg aftx pucmwf [URL=http://www.fomzpln.rjyeohl.com]mlfyqgiwk vyemouis[/URL]

   评论人:omxe spdcqfro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4 
civuybez ktjbrecux cemlfbh hpgyotm nybhkvdl xgjiqsylo ctkp <A href="http://www.vwbsgedfi.tdpnq.com">tfrpgc jokg</A>

   评论人:xprlhfegz qxcphtemi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4 
qpswkolji nilufw lgkftnvsj cywhgk fvzqpt gdabwmc nrislvh http://www.gshepwaf.odrj.com

   评论人:nrak lxwafit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4 
tgdikvxso zuad wgaojzf rzfy krhvyozt idjqtonbf ntdqos

  v 发表评论
 
   姓名:   v 请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  v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。
  v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(直接或间接导致的)。
  v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  v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评论内容:

     

 
Powered by 广州市工商财税信息网 .Copyright 1998-2006  All Rights reserved.
地址:广州市广园西路229号御龙商务楼3楼 电话:020-61131533 传真:020-61131533
客服QQ:569999495 网站:www.gscs365.com E-mail:gscs@gscs365.com 邮管
粤ICP备06074841号  v 博祥文章管理系统 V2.0 正式版 v
业务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