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 |  加入收藏  |  联系我们

 
网站首页  |  内资注册  |  外资注册  |  香港注册  |  代理记帐  |  商标注册  |  ICP专栏  |  域名空间  |  网站代码  |  网站推广  |  法律法规  |  新闻动态  |  付款方式  |  关于本站  |  网站留言  |  交流论坛
公告: 二人有限公司超低价注册,垫资三万2800元全包,垫资5万3500元全包,垫资十万5000元全包.另有提供注册地址3000元/份起.详情请电询.(2007-10-18)        热烈庆祝广州市工商财税信息网新版网站开通,为答谢广客户对广州市工商财税网的大力支持,现在对新注册公司客户提供网站域名一年的优惠。祥情可致电:02061131533。(2006-12-18)        企业每年的汇算清缴及工商审计工作即将开始,我司为方便广公司企业办理相关业务,现正特惠接受企业汇算清缴及工商审计报告的业务。祥情请来电02061131533。(2007-1-3)        
 

网站统计

访问总数:
栏目总数:13
文章总数:92
留言总数:5



站内搜索

关键字:



    



友情连接

嘉特网络
易购商城


 

你的位置:首页>>代理记帐>>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减免税

 
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减免税
发表时间:2006-12-4 20:25:09 作者: 部门: 浏览次数:
     
从一般意义上讲,纳税人有权利申请减免税。程序是,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减免税申请书,并附送有关纳税资料。主管税务机关则必须根据税法规定,在权限范围内,由本级或上一级审核是否符合减免税规定,而后作出批准减免与否的决定。

  现行中国税收法律中尚无“家庭负担重”这一减免条款。当然,作为纳税人,提出此项减免要求,并不逾理。事实上,不少国家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都考虑了家庭负担问题,根据纳税人供养人口状况给予了税收减免,或者社会补助。只是在今天的中国,税法还无力顾及于此。因此,以“家庭负担太重”为由提出减免申请,无法取得法律法规支持。

  但作为定额征收方式下的个体户,若感觉税务所定额超过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,完全可以向地(国)税所申请调整定额,再由所里审核报县局批准

发表评论  打印本文  推荐本文  加入收藏 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

  v 相关评论
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>
 
   评论人:dvzbm pgxeq  评论时间:2007-12-15 
zlixpav heqvxztod dlgw azlsem kftlqr akutn lutwaz

  v 发表评论
 
   姓名:   v 请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  v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。
  v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(直接或间接导致的)。
  v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  v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评论内容:

     

 
Powered by 广州市工商财税信息网 .Copyright 1998-2006  All Rights reserved.
地址:广州市广园西路229号御龙商务楼3楼 电话:020-61131533 传真:020-61131533
客服QQ:569999495 网站:www.gscs365.com E-mail:gscs@gscs365.com 邮管
粤ICP备06074841号  v 博祥文章管理系统 V2.0 正式版 v
业务咨询